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2025年度董监高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有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有效。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与绩效考核方案领取薪酬,不另外就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等构成,采取按月发放与年底一次性发放相结合的形式。月度绩效考核工作授权总裁办与企管中心负责执行,绩效考核结果及据此确定的绩效薪酬年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定。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1.43万元/年,按月发放。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照其所在公司担任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与绩效考核方案领取薪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酬,同时,就监事职务额外领取津贴1,000元/月。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依据其在公司所承担的具体管理职责,严格依照公司薪酬制度及绩效考核方案执行。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等构成,采取按月发放与年底一次性发放相结合的形式。月度绩效考核工作授权总裁办与企管中心负责执行,绩效考核结果及据此确定的绩效薪酬年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定。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2、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