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医疗(300314)_公司公告_戴维医疗: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奚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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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维医疗: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奚盈盈)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9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奚盈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恪守勤勉尽责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2024年度任期内,通过定期调研公司经营动态、积极参与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股东大会,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就合规运营及业务发展提出专业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奚盈盈,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国家注册审核员、助理工程师。曾任宁波戴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宁波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办公室主任、技术服务部经理、协会副秘书长、秘书长、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国医械华光认证(杭州)有限公司宁波地区负责人、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4次董事会和1次年度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会前主动获取会议资料,结合专业背景对议案内容进行深度分析,审慎评估其合规性与可行性。审议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说明,针对核心议题提出专业质询及优化建议,以独立视角参与讨论并行使表决权。任职期间对全部董事会议案均未提出异议,除需回避表决事项外,其余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弃权票及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切实保障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合规性,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制定的各自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行使职权。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次战略委员会,本人积极参加了此次会议。本人在任职期间主动与管理层、治理层进行沟通,结合行业趋势及公司经营动态,围绕中长期发展战略等重大议题提出专业建议,助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

会的职责。

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本人积极参加了此次会议。本人在任职期间结合公司治理需求与战略发展目标,对拟任董事会秘书的证券从业年限、信息披露合规经验等关键资质开展多维度审查,并提出专业评估意见。切实维护股东权益,提升治理规范化水平。任职期间切实履行监督审查职能,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持,助力公司治理效能提升。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共参加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进行独立审查,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审慎评估其合规性并提出专业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职责,推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科学性与公平性,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规范运作与长期发展目标的实现。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依法依规履职,通过参与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大会等方式进行现场工作及实地考察,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达15天,通过实地调研全面检视公司生产经营、财务运作、内控执行及决议落地等核心环节,动态跟踪重大事项进展与外部环境变化影响。结合行业趋势研判及监管政策导向,

就战略优化、风险防控等关键领域提出科学建议,切实推动公司合规经营与可持续发展。

公司为保障独立董事高效履职,提供了全面的工作支持。规范会议流程,确保程序严谨性,并在每次会议前及时提供完整材料,对审议中的疑问与建议快速响应;强化资源协同,在每次现场考察前安排相关负责人专项对接,开放资料调阅及深度访谈调研渠道,精准匹配履职需求;定期组织资本市场法规、独董履职规范等专题培训,动态传递监管政策及行业趋势,持续提升独立董事专业决策能力。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在职权行使与决策执行中给予充分支持,通过简化沟通流程、畅通信息共享渠道等举措,为本人履职提供高效协同环境。在战略审议、风险防控等关键环节紧密协作,形成治理合力,有效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与决策参与度,切实提升履职成效,共同推动公司治理规范化与高质量发展目标的实现。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动态跟踪内审机构工作进展并提出专业建议,确保审计程序合规性与结果有效性;同时,针对年审计划、重大会计判断及关键审计风险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深度研讨并督促其独立、客观履职,保障公司内控机制完善及财务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1、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全面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与董事会及各专委会会议,审慎审议议案并独立行使表决权,结合专业知识对经营风险防控、高管履职监督提出建议,确保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持续跟踪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重点关注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与完整性,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全年未发生违规披露事件。

2、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参加了深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还积极参与监管机构、上市公司协会、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及监管机构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深化对法人治理、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法规的理解,提升履职能力。日常关注互动易平台回复情况,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严格监督内幕信息管理,强化合规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全面反映公司实际经营与财务状况。所有定期报告均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确保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可靠,充分揭示公司经营成果及重要事项。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流程,从编制到披露均符合监管要求,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续聘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及丰富执业经验,其执业过程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则,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审计结论客观公允。历年审计工作勤勉尽责,履职过程未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治理需求,有效保障了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及资本市场公信力。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积极参与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审慎审议议案并提出专业

意见,就重大决策事项与公司充分沟通,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投资者合法权益。履职过程中,深入调研公司经营状况及业务发展动态,结合专业能力为董事会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有效监督公司规范运作,保障信息披露质量,重点关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2025年,本人将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恪守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原则,立足专业经验为董事会提供建设性意见,推动公司治理效能提升,促进合规稳健经营,助力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权益长效保护。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为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奚盈盈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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