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6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3月21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剑松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出售相关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综合考虑市场需求、未来经济效益及公司发展规划等因素,拟终止实施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的“六氟丁二烯产业化项目”,并将项目剩余未投入的募集资金2,881.6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持续聚焦主业,提高运营效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大光电(淄博)有限公司,拟与山东齐芯气体有限公司、宋学章共同签署《南大光电(淄博)有限公司与山东齐芯气体有限公司、宋学章之资产出售协议》,拟将六氟丁二烯项目相关资产(包含本次拟终止实施的“六氟丁二烯产业化项目”资产及相关地块上以自有资金投建的配套设施及资产)整体出售给山东齐芯气体有限公司,交易作价为人民币6,903.0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出售相关资产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当前市场环境变化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助于优化资产配置,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交易价格以评
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值为参考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出售相关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请于2025年4月7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