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公司在深耕主业的同时,坚持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拟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通过增加分红频次方式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条件
公司在2025年度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3、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中期分红的授权内容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论证、制定并实施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三)授权期限
自本议案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已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一)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续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