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现将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成立于2013年1月8日,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3层,首席合伙人为王增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审亚太合伙人93名,注册会计师482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0人。中审亚太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
6.9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6.5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98亿元。2023年度中审亚太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共计39家,收费总额0.68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二、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亚太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中审亚太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和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和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亚太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亚太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8月26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1月10日,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亚太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进行审计前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关注事项、时间安排及人员分工、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深入交流。
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亚太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分别就财务报表中重大方面的编制情况、关联交易事项、资金占用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应对等事项保持密切沟通。2025年3月28日,审计委员会与相关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的专项会议,就2024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进行沟通和确认。2025年3月28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