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人”)作为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光电”、“上市公司”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南大光电2024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业务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最高保证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镍期货品种,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2024年度开展衍生品交易情况
2024年度,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类型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初金额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期末金额 |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镍期货 | 6,951.30 | 0 | 3.48 | 12.13 | 6,951.30 | 5,517.56 | 1,437.22 | 0.36% |
合计 | 6,951.30 | 0 | 3.48 | 12.13 | 6,951.30 | 5,517.56 | 1,437.22 | 0.36% |
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 为规避和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按照相应比例,针对公司生产经营中预期购买的原材料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业务规模均在公司实际业务规模内,具有明确的业务基础。 报告期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为3.48万元。 | |||||||
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商品期货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中预期购买的原材料采购挂钩,可抵消现货市场交易中存在的价格风险,实现预期风险管理目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持仓保证金余额约185.10万元,在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额度范围内。
三、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逐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
套期保值交易需要对价格走势作出预判,并且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价格变动幅度不同,如果对价格预测错误或者基差出现变化的程度超过预期值,或者市场出现大反转,从而带来巨大亏损或强制平仓的风险。
2、政策风险
如期货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公司期货合同到期主要采用平仓方式,受期货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限制,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流动性风险,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
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可能面临因无法平仓被强行实物交割或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者人为操作失误造成风险。
5、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在整个套期保值操作过程中所有业务都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执行。
2、公司合理设置完善的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董事会批准的权限内办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
3、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原材料相关性高的商品期货品种,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合理调度资金;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
4、公司根据生产需求制定的金属镍采购计划,适时在期货市场进行交易,交易考虑月份合约的流动性和月份合约间基差,尽量选择流动性好的期货合约,避免由于流动性差造成建仓成本和平仓成本提高。如对特定月份合约有需求,但
考虑该月份合约流动性差、基差不合理等因素,将利用主力合约保值再移仓方式操作。
5、内审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可能出现的操作风险。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相关交易未超过审批额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4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安源 秦龙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