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格医药(300347)_公司公告_泰格医药: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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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格医药: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年度,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报告期共召开监事会5次,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所有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对公司相关监督事项均无异议表达。监事会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2024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5次,具体如下:

召开时间会议名称会议议题
2024-3-28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报告摘要及2023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7、《关于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及终止续聘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 1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3、《关于确认2023年公司监事薪酬及津贴和2024年监事薪酬及津贴标准的议案》; 14、《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作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5、《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16、 《关于授予董事会发行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2024-4-25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8-28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摘要及2024年半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2、 《关于变更H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 3、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4-9-27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10-29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共列席了公司4次股东会、10次董事会会议,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职务的行为等进行了全程检查与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董事会运作规范、科学决策、程序合法,并认真执行了股东会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成员认真听取了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通过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本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本年度的财务报告较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及对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公司H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H股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变更 H 股募集资金用途。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H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变更投向和用途系根据实际需要并已经过 审批流程。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2024年9月27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受让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迪安诊断”)以及苏州瀛凯欣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瀛凯”)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海观合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观合医药”)合计

40.5650%股权,购买价格为人民币14,036.41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嘉兴欣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将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观合医药72.8169%股权,观合医药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出售资产情况,未发现内幕交易,未有发生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受让公司关联方迪安诊断及苏州瀛凯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观合医药合计40.565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嘉兴欣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将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观合医药72.8169%股权,观合医药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关联交易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一致认为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且在该议案的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曹晓春及其一致行动人叶小平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了法定审批程序,监事会履行监督

职责。

6、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方达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分别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方临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及合亚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孙公司,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7、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管理需要,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是有效的,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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