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于2025年1月6日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1月10日上午10时至11时在公司中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及受托董事共9人(其中受托董事0人,通讯表决的董事4人,为魏锋、张苏彤、赵锡军、赵一方),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超过半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长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题,并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相关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