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在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材路39号1栋20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5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曾弟东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议案》本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