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杰科技(300373)_公司公告_扬杰科技: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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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3-31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故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按与其签订的合同为准。

2、公司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按照协议约定领取固定金额的独立董事/外部董事津贴,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的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未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按与其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月度基本工资和年度绩效奖金组成。计算公式为:

年度薪酬=月基本工资*12+年度绩效奖金。月基本工资:根据高管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年度绩效奖金:根据个人年度绩效目标的完成结果,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绩效奖金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

四、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发表如下的审核意见:

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与公司所处行业、地区及经营规模相适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较好地兼顾了激励与约束机制,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其他规定

(一)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为月基本工资,按月发放;年度绩效奖金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考核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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