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5年3月27日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540,796,7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16,318,712.80元(含税)。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规性、合理性,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二)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83,098.89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当年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64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6,693.83万元,扣除报告期内派发的2023年度现金红利32,427.84万元及2024年半年度现金红利14,060.72万元,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3,287.53万元。
(三)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5年3月27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540,796,7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16,318,712.80元(含税)。自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四)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的情况
1、公司实施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截至2024年8月21日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540,796,7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40,607,163.32元(含税)。
2、2024年度,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882,505股A股股票,回购金额为30,565,896.79元人民币。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3、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预计为387,491,772.91元人民币,该总额预计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8.65%。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元) | 356,925,876.12 | 324,278,389.20 | 270,725,893.5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02,451,864.19 | 923,926,332.30 | 1,060,145,500.75 |
研发投入(元) | 423,472,000.30 | 355,851,029.26 | 292,703,879.98 |
营业收入(元) | 6,033,378,067.00 | 5,409,834,952.38 | 5,403,532,033.34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946,969,152.74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632,875,285.49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951,930,158.8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995,507,899.0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951,930,158.8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1,072,026,909.5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6.36 | ||
是否触及《创业板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 2022、2023、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951,930,158.82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3年末、 2024年末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占2023年度、2024年度总资产的比例均低于50%。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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