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与外汇套期保值情况的审批情况
(一)证券投资
根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证券投资交易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或绝对金额未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由公司总裁审批通过后实施。2024年度,公司发生的证券投资金额在公司总裁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外汇套期保值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4年度公司证券投资与外汇套期保值情况
(一)证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品种 | 证券 代码 | 证券 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境内外股票 | 688469 | 芯联集成 | 1,783.03 | 公允价值计量 | 1,573.08 | 34.47 | - | - | - | 34.47 | 1,607.55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境内外股票 | 02149 | 贝克微 | 3,538.32 | 公允价值计量 | 3,178.51 | 280.96 | - | - | - | 330.48 | 3,508.9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 3,871.65 | -- | 1,647.51 | -93.56 | - | - | - | -93.56 | 1,553.95 | -- | -- | ||
合计 | 9,193.01 | -- | 6,399.10 | 221.87 | - | - | - | 271.38 | 6,670.48 | -- | -- |
(二)外汇套期保值
单位:人民币万元
衍生品投资类型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初金额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期末金额 |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外汇期权 | 25,395.00 | 0 | 0 | 0 | 25,395.00 | 21,720.00 | 3,675.00 | 0.40% |
外汇期货 | 727.39 | - | - | - | 727.39 | 727.39 | - | 0.00% |
合计 | 26,122.39 | 0 | - | - | 26,122.39 | 22,447.39 | 3,675.00 | 0.40% |
三、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规范公司证券投资和外汇套期保值行为,明确相关内部决策程序、业务操作流程、风险控制措施等,能有效防范风险。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制度相关规定进行证券投资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未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的证券投资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遵循《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