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8.0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和2025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