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20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通讯及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14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裴振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对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并编制了《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避免锂电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降低市场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交易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使用。本次业务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前述已审议额度。
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的品种为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锂盐及生产锂盐所需原材料等相关期货品种;交易场所包括符合国内监管要求的公开交易所及具备合法资质的境外交易所;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业务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52.61元/股调整为51.62元/股。
关联董事王珩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4、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7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19.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此外,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归属期已届满,除上述已离职的9名激励对象外,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剩余合计135名激励对象因股价原因在第二个归属期内放弃归属,公司将另外作废该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62.002万股。综上,公司本次作废的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1.502万股。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116人调整为109人,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28人调整为26人。
关联董事王珩回避表决。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