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从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 | 会议时间 | 议案 | 决议 |
1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4月17日 | 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7、《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8、《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10、《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2、《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14、《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5、《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通过 |
2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8月21日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通过 |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均能够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职责,监事会全体成员共出席了1次股东大会,列席了4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以上会议使监事会更及时、全面地了解公司各类经营管理信息。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股权激励、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全体监事依法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防范经营风险,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
2024年度,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财务制度、经营状况等进行了核查,认为2024年度公司财务体系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收购或并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并购情况。
3 |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10月24日 |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 | 通过 |
4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 2024年12月25日 |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 通过 |
(四)公司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调整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一致同意由公司对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亦未发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六)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核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并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七)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及外汇期权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审核。认为选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九)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定期报告、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的内幕信息进行严格管理,控制知情人范围,向内幕信息知情人发出窗口期禁止买卖股份的提示,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
三、公司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2025年监事会工作的主要计划如下:
(一)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
监事会将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法律法规,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强化与董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协作,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有效监督。深化对重大经营管理活动、关键业务流程及重要管理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其决策与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切实保障股东权益,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强化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监管,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监事会成员应不断适应新“国九条”下的监管模式以及公司新形势发展需要,主动、系统地对现行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提升专业素养,加强监督和勤勉尽职的意识。监事会将持续加强对外投资、担保、资产处置、兼并收购、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监管,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确保在内控有效的基础上,决策并实施重大事项,提升风险管理能力,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三)聚焦重点事项的事前管理,降低公司运营风险
监事会依据证监会发布关于就《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以及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文件。加强与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互动沟通,根据公司总体推进进度及时完成相关权限的交接以及平稳顺利过渡,在此期间,监事会仍然聚焦重点风险管理事项,持续加强对日常经营重点业务的事前管控及事后评估等工作,保证监事会的监督工作更细化、更及时、更准确。
(四)结合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公司监督机制
监事会将依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监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升监督质效。总之,监事会将秉持股东大会所赋予的使命与职责,忠实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全体股东权益,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效能,保证公司在高质量发展的路上行稳致远!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