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7 证券简称:天和防务 公告编号:2025-007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天伟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伟电子”)基于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自有资产抵押的方式向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灞桥区支行(以下简称“长安银行”)申请人民币8,5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贺增林先生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无需提供反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天伟电子基本情况
1.名 称:西安天伟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72627529XQ
3.设立日期:2001年02月27日
4.住 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西部大道158号
5.法定代表人:贺增林
6.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安防设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制造;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水下无人潜航器平台及系统研发(AUV、ROV、滑翔器);海洋水文观测温盐深探测系统研发;水声探测系统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9.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0.被担保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1.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数据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截止2024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71,950.01 | 74,853.29 |
负债总额 | 23,277.97 | 25,506.72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3,370 | 4,711.5 |
流动负债总额 | 21,551.21 | 24,249.07 |
净资产 | 48,672.04 | 49,346.57 |
财务数据 | 2023年1月-12月 (经审计) | 2024年1月-9月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3,008.14 | 7,421.52 |
利润总额 | -6,052.03 | 709.59 |
净利润 | -8,183.13 | 688.42 |
二、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主体
抵押人:西安天伟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灞桥区支行
2.被担保的主合同:长安银行与天伟电子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3.被担保主债权(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应首先从抵押物变现所得中扣除。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对应的本金为长安银行依据主合同发放的贷款/贴现款/贸易融资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透支款/保函或备用信用证等,金额为人民币8,500万元。
4.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主合同履行期限为36个月,自2025年03月28日起至2028年03月27日止。具体按照主合同约定。
5.抵押物情况:抵押人名下的西安市高新区西部大道158号房产及土地使用权,(1)不动产权证号为陕(2018)西安市不动产权第1538445号,建筑面积为6,986平方米;(2)不动产权证号为陕(2018)西安市不动产权第1538446号,建筑面积为4,951.12平方米;(3)不动产权证号为陕(2018)西安市不动产权第1538447号,建筑面积为1,733.85平方米;(4)不动产权证号为陕(2018)西安市不动产权第1538448号,建筑面积为22,527平方米。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伟电子本次以其自有资产向长安银行抵押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属于全资子公司正常融资业务所需,有利于缓解公司及天伟电子的资金压力,该抵押借款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损
害。
四、备查文件
1.《抵押合同》;
2.《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3.《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