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氏技术(300409)_公司公告_道氏技术: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道氏转02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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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3-1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道氏转02”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民生证券”)作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氏技术”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提前赎回“道氏转02”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 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4号)同意,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26,00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79,209,811.3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13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164号”《验资报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债于2023年4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道氏转02”,债券代码“123190”。

(二)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4月13日)起满六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年10月13日至2029年4月6日。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1.初始转股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5.46元/股。

2.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3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因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因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道氏转02”转股价格由原15.46元/股调整为15.4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30日生效。

2024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因2023年度权益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因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道氏转02”转股价格由原15.41元/股调整为15.2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8日生效。

2024年9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因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因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道氏转02”转股价格由原15.21元/股调整为15.0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9月27日生效。

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18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12.78 元/股),触发了“道氏转 02”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7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道氏转02”转股价格的议案》。

2024年11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下修正“道氏转02”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7),经第六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道氏转02”的转股价格由15.03元/股向下修正为12.93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1月5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道氏转02”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2.93元/股。

二、 “道氏转02”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道氏转02”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的情况

自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18日期间,公司A股股票已满足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道氏转02”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6.81元/股),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交易“道氏转02”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荣继华先生于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期初持有“道氏转02”共5,515,518张,期间无买入,2024年9月24日至9月25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减持“道氏转02”共5,515,518张,占发行总量的21.21%,截至2025年3月18日,荣继华

先生持有“道氏转02”0张。除以上情形,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道氏转02”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道氏转02”的情况。

四、 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道氏转02”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行使“道氏转02”提前赎回权,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提前赎回“道氏转02”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道氏转02”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汤泽骏刘愉婷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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