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5-038转债代码:123190 转债简称:道氏转02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道氏转02”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道氏转02”赎回价格:100.02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1%,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2、可转债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3月18日
3、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5年4月10日
4、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5年4月15日
5、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5年4月14日
6、可转债赎回日:2025年4月15日
7、发行人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年4月18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4月22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根据安排,截至2025年4月14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道氏转02”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道氏转02”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特提醒“道氏转02”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道氏转02”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1、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道氏转02”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2、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5年4月14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道氏转02”,将按照100.02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道氏转02”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道氏转02”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自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18日期间,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已满足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道氏转02”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6.81元/股),已触发《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道氏转02”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道氏转02”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道氏转02”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道氏转02”赎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4号)同意,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26,00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79,209,811.3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13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164号”《验资报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债于2023年4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道氏转02”,债券代码“123190”。
(二)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4月13日)起满六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年10月13日至2029年4月6日。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1.初始转股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5.46元/股。
2.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3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因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因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道氏转02”转股价格由原15.46元/股调整为15.4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30日生效。
2024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因2023年度权益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因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道氏转02”转股价格由原15.41元/股调整为15.2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8日生效。
2024年9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因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因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道氏转02”转股价格由原15.21元/股调整为15.0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9月27日生效。
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18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12.78 元/股),触发了“道氏转02”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7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道氏转02”转股价格的议案》。
2024年11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下修正“道氏转02”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7),经第六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道氏转02”的转股价格由15.03元/股向下修正为12.93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1月5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道氏转02”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2.93元/股。
二、“道氏转02”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道氏转02”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的情况
自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18日期间,公司A股股票已满足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道氏转02”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6.81元/股),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确认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道氏转02”赎回价格为100.02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B:指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债券当年票面利率(1.0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年4月7日,“道氏转02”第二个存续期的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年4月15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8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1.00%×8/365=0.02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02=100.02元/张。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4月14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道氏转02”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道氏转02”
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道氏转02”自2025年4月10日起停止交易。
3、“道氏转02”自2025年4月15日起停止转股。
4、2025年4月15日为“道氏转02”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4月14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道氏转02”。本次赎回完成后,“道氏转02”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5年4月18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年4月22日为赎回款到达“道氏转02”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道氏转02”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道氏转02”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氏转02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怡水三路1号1座
联系电话:0757-82260396
联系邮箱:dm@dowstone.com.cn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交易“道氏转02”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荣继华先生于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期初持有“道氏转02”共5,515,518张,期间无买入,2024年9月24日至9月25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减持“道氏转02”共5,515,518张,占发行总量的21.21%,截至2025年3月18日,荣继华先生持有“道氏转02”数量为0张。除以上情形,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道氏转02”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道氏转02”的情况。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道氏转02”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