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惠成(300481)_公司公告_濮阳惠成: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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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3-28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公司拟于2025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或春节前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下述条件时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

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拟于2025年中期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中期分红方案。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2025年持续经营,也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3.监事会审议情况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风险提示

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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