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5,703,347股剔除已回购股份3,847,909股后的291,855,4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人民币(含税)。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状况及未来良好的盈利预期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91,551,964.64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27,780,006.8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24,296,217.23元,减去本年度已分配股利175,269,382.80元,本年度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79,142,447.34元。
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5,703,347股剔除已回购股份3,847,909股后的291,855,4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元人民币(含税)。
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万元) | 17,526.94 | 11,854.35 | 11,846.14 |
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并注销金额(万元) | 0 | 0 | 0 |
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万元) | 7,794.90 | 7,919.22 | 7,412.63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万元) | 101,279.88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万元) | 77,914.24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万元) | 41,227.4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并注销总金额(万元) | 0 |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万元) | 28,293.7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万元) | 41,227.43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41,227.43万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事项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