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5 证券简称:川金诺 公告编号:2024-038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2年11月24日召开的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5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67,407,329股新股。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50,176,424股(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14.17元/股,均为现金认购,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0,999,928.0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5,939,967.82元(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5,059,960.26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7月13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年7月13日出具XYZH/2023KMAA2B0279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项目 | 金额(元) |
定向增发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 695,059,960.26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205,000,000.00 |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 44,914,522.58 |
减:手续费支出 | 549.00 |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 2,417,360.13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447,562,248.81 |
1.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因本次定向增发股票募集资金净额69,506.00万元,低于《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中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150,000.00万元。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将《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中拟定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由33,000.00万元调整为20,50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对该项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0,500.00万元进行了置换。
2. 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报告号:XYZH/2023KMAA2F0047。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对该项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募集资金44,914,522.58元进行了置换。
(三) 募集资金报告期内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52,757,023.64元,明细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447,562,248.81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0 |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 0 |
减:手续费支出 | 91.00 |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 5,194,865.83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452,757,023.64 |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相关文件规定,本公司制定了《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及授权:
2023年7月31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川区支行、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世纪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材料磷酸铁及配套6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广西川金诺新能源有限公司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一期工程)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世纪证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023年8月10日,公司与广西川金诺新能源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世纪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约定广西川金诺新能源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广西川金诺新能源有限公司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3年8月10日,公司与广西川金诺化工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世纪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约定广西川金诺化工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材料磷酸铁及配套6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上述协议均正常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 | ||
募集资金 | 累计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净额 | 合计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川区支行 | 24219401040023613 | 49,145,437.68 | 1,202,207.76 | 50,347,645.44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民主支行 | 9550880233841000794 | 3,613.51 | 3,613.51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 | ||
募集资金 | 累计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净额 | 合计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民主支行 | 9550888006688688622 | 360,000,000.00 | 6,405,764.69 | 366,405,764.6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 871903328710880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 803708039460 | 36,000,000.00 | 36,000,000.00 | |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分公司 | 15019101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民主支行 | 9550880239842300325 | |||
合计 | — | 445,145,437.68 | 7,611,585.96 | 452,757,023.64 |
注: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合计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再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合计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资金专户购买的“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龙鼎定制1224期收益凭证产品,认购金额3600万元”于2024年9月24日到期。
三、 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9,506.00 | 本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991.4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内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材料磷酸铁及配套6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 | 否 | 45,000.00 | 5,500.00 | 0 | 4,491.45 | 81.66 | 2025年7月12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注) | 否 |
2、广西川金诺新能源有限公司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一期工程) | 否 | 72,000.00 | 43,506.00 | 0 | 0 | 0 | 2025年7月12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3,000.00 | 20,500.00 | 0 | 20,500.00 | 100.00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50,000.00 | 69,506.00 | 0 | 24,991.45 | 35.96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150,000.00 | 69,506.00 | 0 | 24,991.45 | 35.9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材料磷酸铁及配套6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报告号:XYZH/2023KMAA2F0047。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对该项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4,491.45万元进行了全部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1、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购买了“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92天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NKM00713)”理财产品,认购金额10,000.00万元,签约方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该理财产品起息日为2023年8月29日,产品到期日为2023年11月29日,已按时收回理财本息。 |
2、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购买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龙鼎国债嘉盈新客专享(上市公司)20期收益凭证产品”理财产品,认购金额2,000.00万元,签约方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该理财产品起息日为2023年9月26日,产品到期日为2023年10月30日,已按时收回理财本息。 3、公司于2023年11月购买了“世纪证券保本固定收益凭证世纪稳盈47号”理财产品,认购金额人民币3,000.00万元,签约方为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该理财产品起息日为2023年11月15日,产品到期日为2024年2月20日,已按时收回理财本息。 4、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申请购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发行的“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龙鼎定制1224期收益凭证产品”,认购金额3,600.00万元,产品起息日2024年7月1日,产品到期日2024年9月24日。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相关募投项目尚处于建设期,募集资金正持续投入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5,275.7万元,其中41,675.7万元存放于企业募集资金监管账户,3,600.00万元用于购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龙鼎定制1224期收益凭证产品”。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材料磷酸铁及配套6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的子项目3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于2023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产使用。该子项目投产生产的硫酸属于公司磷化工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自其投产以来生产的硫酸及蒸汽主要用于后续化工产品的生产,并未直接产生利润。目前该项目的主要盈利模式为固定资产投入后公司可根据硫酸的市场行情,灵活调整自产与外购硫酸量,进而较好的控制原材料采购成本,降低生产负担,使公司的终端产品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