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名家(300506)_公司公告_*ST名家: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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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名家: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1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B座20层邮编:100073电话:(010)51423818传真:(010)51423816

目录

一、专项说明1-4

二、附件

1.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
地址(locatio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B座20层20/F,TowerB,LizeSOHO,20LizeRoad,FengtaiDistrict,BeijingPRChina电话(tel):010-51423818传真(fax):010-51423816

关于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5)第4100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家汇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5年3月19日出具了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华审字(2025)第410017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所述,名家汇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亿元亿元人民币,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14.79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0.96亿,资产负债率为87.79%,一年内需要偿付的有息负债约2.21亿元人民币,部分债务处于逾期状态,部分债权人已提起诉讼,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部分资产被查封。针对这些情况,公司已采取如附注二、2所述的改善措施,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名家汇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一)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我们在上述财务报表审计中,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及其应用指南、《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8号——重要性及评价错报》,由于名家汇税前利润系负数,2024年审计时以名家汇合并营业收入的1%计算财务报表整体层面的重要性水平,金额为116.89万元,重要性水平的计算方法与上期(合并营业收入)无变化。

(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涉及事项不影响审计意见的依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1)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2)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如审计报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述事项,名家汇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亿元人民币,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14.79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0.96亿,资产负债率为

87.79%,一年内需要偿付的有息负债约2.21亿元人民币,部分债务处于逾期状态,部分债权人已提起诉讼,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部分资产被查封。针对这些情况,公司已采取如附注二、2所述的改善措施。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名家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我们获取并检查了管理层对未来12个月持续经营能力作出的评估,并核查了管理层制定的应对计划及改善措施。通过执行上述程序,我们认为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24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按照《中国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的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不影响审计意见。

三、带有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已在财务报表中充分披露,对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四、使用目的

本专项说明仅供名家汇公司2024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以下无正文)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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