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榕生物(300511)_公司公告_雪榕生物: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时间:

雪榕生物: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3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在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督和指导下,不断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2025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就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一)2023年被证券监管部门、交易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情况

1、2023年12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以下简称( 上海证监局”)印发( 关于对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沪证监决( 2023〕366号) 以下简称( ( 决定书》”),经查,发现公司2020-2022年对全资子公司威宁香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的减值测试中存在计算错误、预测方法不恰当导致减值测试不准确,不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

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导致相应年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和(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第一项、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要求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上海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2023年12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 关于对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 2023〕第161号),根据( 决定书》查明的事实,公司2020-2022年对全资子公司威宁香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的减值测试中存在计算错误、预测方法不恰当的情形,导致减值测试不准确。上述事项导致公司相应年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年12月修订)》和(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的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整改情况

收到( 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担任组长的整改工作小组,全面部署整改工作,公司管理层负责落实整改工作的开展及具体执行事项。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对( 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深入自查,重新对威宁香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的减值测试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并测算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并按照 决定书》的要求向上海证监局提交( 关于上海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公司根据重新测算结果,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企业会计准

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2020年及2021年已披露的 2020年年度报告》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21年半年度报告》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1年年度报告》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所涉及调整的内容进行更正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4)。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3月13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