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楷唐)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作为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波重科”)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周楷唐,1990年4月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2013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分别获得管理学学士、硕士学位。201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获得会计学博士学位。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特聘副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资本市场财务与会计、审计,从事会计与审计科研与教学工作。于2021年9月至2024年9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6次,列席公司股东大会2次。作为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
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本人主持参与3次审计委员会,就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等有关重大财务信息披露进行了内部审核、阅读,保证公司重大财务信息的完整、真实;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注册会计师面对面沟通审计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认真审计的情况下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2024年,本人主持参与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024年,本人参与1次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提出了专业意见,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查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专业背景,确保提名程序公开、透明,符合公司治理要求和股东利益。
四、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人就公司2024年度以下事项发表了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发表意见的时间 | 发表意见的事项 | 发表意见的类型 |
2024 年 8 月 27 日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 |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同意 |
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审议的以上重大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年报编制、审计过程中工作情况
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管理层
了解主要经营情况和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与审计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年度报告,保证了公司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年报。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次任职期满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任职期间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周楷唐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