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武汉分行”)于2023年9月25日签署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向光大银行武汉分行申请银行贷款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3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24日;并于2024年9月19日签署了《贷款展期合同》,将上述贷款中的1,300万元展期1年,展期后的借款期限为2023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24日。近日,公司与光大银行武汉分行沟通,为向上述展期贷款1,300万元提供增信担保措施,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芯连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连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林峰 |
注册资本 | 29,328.81万元 |
注册地址 | 武汉市江岸区健康街66号绿地·汉口中心(二期)S11号楼27层办公(7)室-办公(9)室 |
成立日期 | 2000年4月28日 |
主营业务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设计服务;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 |
售;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9月30日 |
资产总额 | 100,063.12 | 94,200.94 |
负债总额 | 39,762.01 | 37,002.2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0,301.12 | 57,198.66 |
2023年度 | 2024年1-9月 | |
营业收入 | 7,142.74 | 10,615.49 |
利润总额 | -3,958.22 | -5,801.58 |
净利润 | -3,587.12 | -5,102.45 |
注:上述尾数之和存在误差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借款人: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武汉芯连微电子有限公司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的币种和金额分别为:(金额采用大写方式)人民币壹仟叁佰万元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保证人股东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芯连微股东决定审议通过,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芯连微的正常经营,且公司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芯连微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签订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2,300万元人民币,担保余额为1,9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6%,上述担保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单位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