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江苏宏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宏泰”)的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为江苏宏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千万元,担保期限为1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4年3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宏泰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无锡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额度为9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自2024年3月27日至2025年3月27日,截至目前合同期限届满。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宏泰与交通银行无锡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额度为伍佰万元整,授信期限自2025年3月26日至2026年3月25日。公司与交通银行无锡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宏泰在交通银行无锡分行办理的借款业务提供伍佰万元担保。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江苏宏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2250461563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无锡市江阴市璜土镇五洲国际广场1号820
法定代表人:王晓东
注册资本:4,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3-03-26
营业期限:2002-02-04 至 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江苏宏泰系江苏广信全资子公司,广信持有江苏宏泰100%股权。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 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4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91,333,618.01 | 155,976,385.10 |
负债总额 | 103,970,116.88 | 75,839,600.49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14,500,000.00 | 9,000,00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103,454,718.90 | 75,682,431.23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0.00 | 0.00 |
净资产 | 87,363,501.13 | 80,136,784.61 |
科目 | 2023年 (经审计) | 2024年第三季度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37,632,670.93 | 16,374,485.82 |
利润总额 | -46,124,022.76 | -7,226,716.52 |
净利润 | -43,027,919.59 | -7,226,716.52 |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交通银行无锡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保证人: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3、被担保方:江苏宏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江苏宏泰与交通银行无锡分行签订的编号为BOCYX-A003(2025)-2018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5、保证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6、最高债权限额:伍佰万元整。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
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3.6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4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5,5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且无逾期债务对应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3.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