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7 证券简称:广信材料 公告编号:2025-015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谭彩云女士召集和主持。经沟通确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提前通知时限的要求,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5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及主承销商于2025年3月19日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以 2025年3月20日作为发行期首日。根据2025年3月24日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按照《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竞价结果如下:
投资者全称 | 配售股数(股) | 配售金额(元) |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3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222,835 | 40,299,998.55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旗下管理组合) | 910,093 | 16,499,986.09 |
北京衍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衍恒青云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827,357 | 14,999,982.41 |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吉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827,357 | 14,999,982.41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旗下管理组合) | 529,509 | 9,599,998.17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代“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金如璋1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金函福宸成私享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468,836 | 8,499,996.68 |
董卫国 | 419,202 | 7,600,132.26 |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表旗下管理组合) | 330,943 | 5,999,996.59 |
李秋菊 | 275,785 | 4,999,982.05 |
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275,785 | 4,999,982.05 |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75,785 | 4,999,982.05 |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驯鹿7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75,785 | 4,999,982.05 |
张凌木 | 275,785 | 4,999,982.05 |
合计 | 7,915,057 | 143,499,983.41 |
本次发行的最终数量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如本次发行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发行审核及注册文件要求等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调整,届时将由董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直接办理,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及主承销商于2025年3月19日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以 2025年3月20日作为发行期首日。根据最终的竞价结果,同意公司与以下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2.1公司与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3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公司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公司与北京衍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北京衍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衍恒青云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公司与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吉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公司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6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代“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金如璋1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金函福宸成私享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签署《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7公司与董卫国签署《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8公司与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9公司与李秋菊签署《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0公司与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签署《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1公司与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2公司与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驯鹿7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3公司与张凌木签署《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调整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拟订了《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公司监事会认为《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符合本次发行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调整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公司监事会认为《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符合本次发行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调整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公司监事会认为《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符合本次发行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调整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更新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1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就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编制了《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均已经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 内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