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科技(300561)_公司公告_汇金科技: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时间:

汇金科技: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31

证券代码:300561 证券简称:汇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喆、马德桃、孙玉玲、李佳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31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的内容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喆、马德桃、孙玉玲、李佳星:

经查,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科技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5年1月24日,公司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披露公司净利润为亏损1,450万元至1,980万元,未披露营业收入情况。2025年3月28日,公司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8,925万元至9,420万元,净利润为亏损1,720万元至2,220万元,同时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后,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未预计2024年度收入低于一亿元且亏损的情形,未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汇金科技董事长陈喆、总经理马德桃、财务总监孙玉玲、董事会秘书李佳星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5)规定,我局决定对汇金科技及陈喆、马德桃、孙玉玲、李佳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高度重视上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你公司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广东证监局的要求,深刻反思并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广东证监局报送整改报告。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3月31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