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库科技(300620)_公司公告_光库科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时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4家。

光库科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致同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相关规定,因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规定年限,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选聘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2023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10月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致同所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年报工作安排,致同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或说明。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及相关治理层人员进行了沟通。

致同所具备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在审计工作中致同所及其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恪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在2024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致同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全面审查。

在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致同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就审计范围、重点审计领域、审计时间安排等关键事项进行了详细交流,并督促致同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在核查过程中,审计委员会查阅了致同所的相关资质证书、人员构成、业务经验等资料,对其专业资质和业务能力进行了评估;通过与公司内部各部门沟通以及查阅相关记录,了解其诚信状况和独立性;对过往审计工作底稿进行抽查,评估其执业质量。

经综合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致同所严格遵守审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保持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独立性,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致同所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

量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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