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库科技(300620)_公司公告_光库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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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库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

2023年8月2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该规定适用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及执行时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对本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对本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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