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1 证券简称:久吾高科 公告编号:2025-005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上市日期:2025年3月14日
2、登记数量:2万股
3、授予价格:11.58元/股
4、授予登记人数:1人
5、授予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王兵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2、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4年4月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8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注销部
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7、2025年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暨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5年2月21日为授予日,以11.58元/股的授予价格授予1名激励对象2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5年2月21日
(二)授予价格:11.58元/股
(三)授予数量:2万股
(四)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
(五)授予人数:1人
授予对象及实际认购数量情况: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本计划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1 | 公司核心骨干员工(1人) | 2 | 0.47% | 0.02% | |
预留授予权益数量合计(1人) | 2 | 0.47% | 0.02% |
(六)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七)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其限售期分别为自预留部分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若预留部
分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其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解除限售比例及安排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解除限售比例及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
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三、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在确定预留授予日之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不存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的情形。本次授予并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示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完全一致。
四、预留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3月6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5]124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25年2月27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如下: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5,023,424.00元,股本为人民币125,023,424.00元。
根据贵公司2025年2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暨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2月21日为授予日,以11.58元/股的授予价格授予1名激励对象2万股限制性股票。
经我们审验,截至2025年2月27日止,贵公司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贵公司已收到1名激励对象申请认购人民币普通股2.00万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款合计人民币231,600.00元(人民币贰拾叁万壹仟陆佰元整),其中:增加注册资本及股本人民币2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11,600.00元。
截至2025年2月27日,上述股本变化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登记手续尚在办理之中,亦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预留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2月21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5年3月14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加(股)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246,218 | 4.20 | 20,000 | 5,266,218 | 4.21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9,777,206 | 95.80 | 0 | 119,777,206 | 95.79 |
总股本 | 125,023,424 | 100.00 | 20,000 | 125,043,424 | 100.00 |
注: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本次预留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预留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5,023,424股增加至125,043,424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本次预留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德汇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32,000,000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25.60%;本次预留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德汇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不变,持股比例变化至25.59%。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按新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公司最新总股本125,043,424股摊薄计算,2023年度摊薄每股收益为0.3627元/股。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获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