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300657)_公司公告_弘信电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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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信电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12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于2024年7月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关于公司增加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一、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安联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联通”)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总额为29,800.00万元,租赁期限为39个月。公司、公司实控人李强先生分别与华夏金租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安联通向华夏金租开展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9,800.00万元。

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华夏金租签订的《保证合同》

1、债权人:华夏金租;

2、保证金额:人民币29,800.00万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及主合同解除后债务人应当向甲方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租前息、宽限息、到期租金、未到期租金、首期租金、租赁押金、提前终止费、留购价款、迟延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证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律师费及租赁物取回时的保管、维修、运输等费用)以及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违约责任以及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当履行除前述金钱支付或赔偿义务之外的其他义务;

5、保证期间: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公司实控人李强先生与华夏金租签订的《保证合同》

1、债权人:华夏金租;

2、保证金额:人民币29,800.00万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及主合同解除后债务人应当向甲方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租前息、宽限息、到期租金、未到期租金、首期租金、租赁押金、提前终止费、留购价款、迟延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证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律师费及租赁物取回时的保管、维修、运输等费用)以及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违约责任以及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当履行除前述金钱支付或赔偿义务之外的其他义务;

5、保证期间: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21,495.26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4.04%。公司不存在逾期及

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华夏金租签订的《保证合同》;

2、李强先生与华夏金租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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