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300657)_公司公告_弘信电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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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信电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19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于2024年7月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关于公司增加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一、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安联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联通”)向北京银行融资5,0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北京银行;

2、担保金额:5,00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拉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载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

5、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82,751.62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22.18%,公司不存在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北京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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