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于2024年7月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关于公司增加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一、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甘肃燧弘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燧弘人工”)向进出口银行融资3,0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甘肃燧弘绿色算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燧弘绿色”)与进出口银行签署《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以其应收账款为出质物为此笔银行融资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出质物价值不低于3,000.00万元。
燧弘人工由上海燧弘华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燧弘华创”)全资控股,公司持有燧弘华创60%股权,上海沪弘智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沪弘智创”)持有燧弘华创40%股权,沪弘智创就上述公司为厦门燧弘融资担保事项出具《反担保函》,提供等比例反担保。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进出口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1、债权人:进出口银行;
2、担保金额:3,00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范围:贷款本金(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循环使用的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6、反担保:持有燧弘人工母公司燧弘华创40%股权的少数股东沪弘智创以其持股比例为限提供等比例反担保。
(二)燧弘绿色与进出口银行签署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1、出质人:燧弘绿色
2、债权人:进出口银行
3、出质物价值:不低于30,000,000.00元
4、担保方式:质押担保
5、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质权人偿还和支付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融资款项或其他应付款项、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及其他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服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6、担保效力: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是一项持续性的担保,出质人的担保责任至全部被担保债务清偿完毕时为止。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89,251.62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27.29%,公司不存在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进出口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2、沪弘智创《反担保函》;
3、燧弘绿色与进出口银行签订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