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300657)_公司公告_弘信电子: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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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信电子:监事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31

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5-34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公司已于2025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送了会议通知和相关会议议案。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人数3人。监事杨辉先生、徐小兰女士、唐正蓉女士现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2、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监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监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准确、完整、真实,不存在虚假的记载或误导性陈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

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

5、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系公司2024年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符合分红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因此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的财务预算报告是公司根据2025年的整体经营规划、投资发展所做出的财务预算,能够合理的反映公司未来的财务需求状况等。

7、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8、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议案表决合法。且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本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9、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10、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了保障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11、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苏州市华扬电子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苏州市华扬电子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8-139号,苏州市华扬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扬电子”)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453.97万元,与业绩承诺金额16,400.00万元差异2,946.03万元,业绩完成率为82.04%,未能实现业绩承诺。

12、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苏州市华扬电子有限公司业绩补偿暨注销股份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华扬电子未能实现业绩承诺,根据公司与巫少峰、朱小燕、苏州华扬同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颜永洪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公司拟1元价格回购承诺方应补偿股份数580.4300万股,承诺方所持股份数量足以支付全部补偿金额,无需进行现金补偿,总计业绩补偿金额为7,005.79万元。同时,公司将对上述回购股份进行注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补偿方案及注销股份。

13、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有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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