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兼董事的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1、持有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634,50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1%)的副总经理张志涛先生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8,62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8%)。
2、持有公司股份1,724,60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4%)的股东北京卓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卓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兼董事丁良成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24,60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4%)。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张志涛 | 634,509 | 0.31 |
北京卓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24,601 | 0.84 |
合计 | 2,359,110 | 1.15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方式、数量、比例
股东名称 | 拟减持方式 | 拟减持数量不超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张志涛 | 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 158,627 | 0.08 |
北京卓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24,601 | 0.84 | |
合计 | - | 1,883,228 | 0.92 |
注: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张志涛先生、北京卓益在《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本人/本企业通过本次收购获得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已经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上述股东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五、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拟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内,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也将严格敦促上述股东遵照规定执行。
六、备查文件
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