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2月1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1号汇众大厦六层第一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代啸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布局的需要,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同意公司对现有组织架构及相关部门职能进行优化调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细化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聘任张志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志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其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聘任陈兴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兴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聘任邵文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邵文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