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信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宇信科技在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452,488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2.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14,999,984.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8,184,064.3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6,815,920.45元。该项募集资金已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月1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0014号验资报告。
(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86,454,008.18元,其中: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1,726,611.38元,补充流动资金180,141,220.45元,2022年度支付52,473,929.86元,2023年度支付164,608,615.98元,本报告期支付257,503,630.51元(包含2024年12月已投入尚未支付,并于2025年1月支付金额23,900,221.33元),期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10,361,912.2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开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6月制定了《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8月12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性规定。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分别与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备注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 19630078801800001393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 57,087.27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备注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 | 15503666666612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 16,947.07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634297138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 65,522.29 | |
合 计 | 139,556.63 |
注: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珠海监管分局批准,原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更名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其他信息不变。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457,988,720.23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投项目 | 期初补流余额 | 本期补充流动资金 | 本期补流资金返回 | 期末补流余额 |
1、面向中小微金融机构的在线金融平台建设项目 | 208,481,659.54 | 195,768,834.41 | 243,021,659.54 | 161,228,834.41 |
2、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分析及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 297,436,755.49 | 280,059,885.82 | 412,436,755.49 | 165,059,885.82 |
3、全面风险与价值管理建设项目 | 185,510,371.81 | 164,000,000.00 | 217,810,371.81 | 131,700,000.00 |
合计 | 691,428,786.84 | 639,828,720.23 | 873,268,786.84 | 457,988,720.23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开发成本 | 2024年已投入未支付 | 2024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合计 |
1 | 面向中小微金融机构的在线金融平台建设项目 | 37,207,953.87 | 3,838,165.05 | 41,046,118.92 |
2 | 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分析及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 117,639,056.26 | 16,008,885.46 | 133,647,941.72 |
3 | 全面风险与价值管理建设项目 | 44,672,020.43 | 4,053,170.82 | 48,725,191.25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
合计 | 199,519,030.56 | 23,900,221.33 | 223,419,251.89 |
注: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并支付223,419,251.89元,2024年投入尚未支付23,900,221.33元,主要为研发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已于2025年1月支付。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以及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拟增加合并报表范围内的11家子公司为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一年,即由2023年12月调整至2024年12月。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主要是公司拟减少设备购置和安装成本,加大开发成本暨研发人工成本的投入,3个募投项目共调减设备购置和安装成本47,435.74万元,调增开发成本47,435.74万元。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一年,即由2024年12月调整至2025年12月。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387,735.85元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使用募集资金31,726,611.3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35,114,347.23元。
本次置换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审核,并于2022年4月27日出具了《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0673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35,114,347.23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4年3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合计
7.38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6.4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4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63,982.87万元。截至2025年3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457,988,720.23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
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宇信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宇信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宇信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宇信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宇信科技在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11,5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341.9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8,645.4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7,435.7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2.54% | (含2025年1月支付2024年职工薪酬)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面向中小微金融机构的在线金融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28,174.11 | 28,174.11 | 4,104.61 | 13,165.12 | 46.73 | 2025年12月31日 | 649.62 | 否 | 否 |
2、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分析及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38,499.08 | 38,499.08 | 13,364.79 | 24,522.99 | 63.70 | 2025年12月31日 | 34.42 | 否 | 否 |
3、全面风险与价值管理建设项目 | 否 | 24,994.28 | 24,994.28 | 4,872.52 | 12,943.17 | 51.78 | 2025年12月31日 | 416.40 | 否 | 否 |
4、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9,832.53 | 18,014.12 | 18,014.12 | 10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11,500.00 | 109,681.59 | 22,341.92 | 68,645.40 | 1,100.44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不适用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募投项目建设以来,由于技术、行业、市场环境变化,特别是宏观经济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受到影响,募投项目实现的效益也未达到预计效益。对于募投项目办公场所购置情况,公司于2020年9月与北京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物业购买意向书》,就购买北京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20号牡丹园北里6号楼的物业达成合作意向。由于近年来市场情况影响,房地产市场存在较多不明朗因素,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购置募投项目办公场所,因此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受到一定影响。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拟增加合并报表范围内的11家子公司为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一年,即由2023年12月调整至2024年12月。 公司于2024年8月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一年,即由2024年12月调整至2025年12月。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3,172.66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338.77万元(不含增值税),合计金额为3,511.43万元,已于2022年5月置换。上述支出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27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0673号专项报告进行鉴证。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4年3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合计7.38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公司于2024年3月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6.4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457,988,720.23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支付使用的募集资金为45,812.83万元(含利息收入2,388.22万元、支付的手续费1.61万元及2024年投入尚未支付金额2,390.02万元),其中13.96万元存于募集资金账户,45,798.87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上述表格中的金额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注2: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2024年投入尚未支付2,390.02万元,主要为研发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已于2025年1月支付。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凯 蔡敏
法定代表人:
江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