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唐工业(300707)_公司公告_威唐工业: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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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1-21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唐工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马佳璐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马佳璐女士将与经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与职责。

特此公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1月20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马佳璐女士:女,198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曾任威唐汽车冲压技术有限公司人事主管、深圳智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2023年1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力资源经理。

截至目前,马佳璐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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