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赛集团(300781)_公司公告_因赛集团: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熊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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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赛集团: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熊辉)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8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熊辉作为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4年5月23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本人为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熊辉,1972年出生,博士毕业于美国明尼苏达大学。现任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协理副校长(知识转移)、人工智能学域创始主任、讲座教授及AI+实验室主任,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034)独立董事,2024年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熊辉先生专注于人工智能以及大数据等领域的研究,曾任美国罗格斯-新泽西州立大学杰出终身教授及百度研究院副院长,现担任中国计算机学会大数据专家委员会副主任、《Nature npj | AI》 创刊主编,国际计算机学会数据挖掘及知识发现专委会秘书长,以及国际期刊《Encyclopedia of GIS (Springer)》共同主编,主持了科技部重点研发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专项重点项目。熊辉先生获有美国科学促进会(AAAS) Fellow、IEEE Fellow、国际人工智能促进协会(AAAI)会士、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会士、ACM杰出科学家,并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长江讲座教授及基金委海外杰青等荣誉。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控股股东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自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应出席会议5次,实际出席会议5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2024年度,本人出席股东大会1次。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以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谨慎地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本人对2024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程序。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展开,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与公司进行交流、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情况及整体运营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制度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全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15个工作日;并通过电话、微信等通讯方式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各项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时获得了足够的支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切实维护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作为人工智能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持续重点关注公司AI大模型的开发与使用情况,充分发挥个人在人工智能领域的专业知识及经验,确保公司运AI技术符合行业趋势和商业目标,切实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重视履行职责能力的提升,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股东权益保护的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1、未有发生本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未有发生本人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有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有发生本人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度,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2024年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已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股权激励情况

1、2024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

度的管理规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24年度,公司按照《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65.60万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16.40万股。公司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2024年度,公司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达成情况,对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作了相应作废的处理,对已授予的股票期权做了相应的注销处理,相关执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24年1月,公司董事会聘任张达霖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4月,公司董事会聘任赖晓平先生为公司首席技术官,提名刘晓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熊辉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董事选举、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及相关文件,积极与公司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发展质量的持续提高,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熊辉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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