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地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持续优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广大股东及公司利益,健全科学决策机制,提升规范运营及风险管控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现将董事会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总体经营情况回顾:
2024年,公司坚持“产业聚焦、技术创新、安环保障、规范运营”的宗旨,在各种风险挑战和复杂多变的形势下,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推动公司稳健发展。2024年公司共实现销售收入13.28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86.46万元。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铜陵贝斯美的亏损和二甲戊灵及农药中间体去库存周期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进一步巩固公司在二甲戊灵原药等核心产品领域的龙头优势地位,持续推进营销工作,提升客户服务水平
本报告期公司通过对二甲戊灵等核心产品持续的工艺优化,提升产品品质,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的控股子铜陵贝斯美科技有限公司的“年产 8,500 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于 2024 年二季度正式投产。虽然2024 年内产线处于试生产及生产调整阶段,但是为公司实现产业链延伸发展、关键原材料3-戊酮自配起到了重要作用,补充和完善了公司的二甲戊灵全产业链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开拓海内外市场,不断巩固与核心客户的合作关系,努力做好市场调研,增强市场分析能力,积极参与各项展会,加强客户拜访交流,切实保障客户需求,持续提升服务水平,继续积极推进农化产品的海内外注册登记和开发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永安再次入围“中国农药销售百强企业”。
2、坚定不移推进精细化管理,积极推进数字化、智能化生产
2024年公司生产体系运转健康平稳,各主要产品质量稳定,公司推进数字化、智能化生产以来,工艺、设备运行都更加平稳,运营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坚持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信息化促进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公司安全生产水平。公司继续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持续对车间工艺系统和环保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并且进一步提升和优化环保处理工艺,提升公司的清洁环保生产技术水平,持续推动节能降耗。
3、坚持研发创新驱动,持续推动新产品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研发创新投入,积极引进优秀研发人才,持续推动新产品的研发创新和布局。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合计4,552万元,同比增长13.7%。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58项专利授权,其中发明专利32项,实用新型专利26项。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布局碳五产业链下游产品的研发和现有装置的工艺改进,为公司的产业链延伸、补充和强化打下坚实基础。目前母公司绍兴贝斯美和子公司江苏永安均已入选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这是对公司持续研发创新能力、技术优势等方面的认可和肯定,有助于提高公司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
4、积极进行产业链延伸,向碳五新材料领域进行深入布局和发展
为了补充并强化产业链,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占有率,依托二甲戊灵产业链基础,公司在报告期内积极推进安徽铜陵“年产8,500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的投产。至2024年4季度末,戊酮装置已稳定运行,产品质量合格,产销状态平稳,装置经济性已达到预期状态。在戊酮装置的基础上,公司积极切入碳五类高价值化学品领域,持续推动“年产12,100吨环戊烷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 年产20,000吨特种醇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等项目,实现产业链延伸发展和战略性新材料产业布局,不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实现公司环保型农药及新材料产业协同发展。
5、持续推进农药出海业务
2023年度公司完成了对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80%股权的收购,宁波捷力克成为公司重要的全资子公司。宁波捷力克拥有20多年的农药产品出口销售经验,营销网络遍布全球主要农作物生产地市场,取得的海外农药登记证数量位居国内农药行业前列。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一带一路”政策号召,发挥捷力克产品组合丰富、全球化营销网络的优势,持续推进农药出海战略,助力目标国家和地区现代农业发展。
6、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运作、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公司透明度和信息披露质量,依法合规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通过积极举办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调研、投资者关系电话专线、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电子邮件回复等常态互动,保持广大投资者与公司畅通交流,建立起与资本市场良好的沟通机制,全方位、多角度向投资者传递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有效维护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做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全年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共43项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议案 |
1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年4月19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5、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6、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 |
议案》 17、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4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1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1、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22、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2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年8月1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3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年8月6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1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2.2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2.3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2.4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2.5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2.7 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
4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4年8月19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议案》 |
5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4年8月20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
6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4年8月28日 | 1、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
7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8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4年12月5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9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4年12月10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 关于提名陈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 关于提名钟锡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关于提名任纪纲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4关于提名单洪亮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5关于提名刘旭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6关于提名胡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关于提名吴韬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2关于提名方咏梅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3关于提名黄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10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12月27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三、董事会日常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4年全年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全
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董事会全部会议,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董事会从组织筹备会议、会议通知、召开程序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依法规范运作,全体董事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本着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科学谨慎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充分发表了意见,并形成了最终决议,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平稳运行,促进了公司的持续发展。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全部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确保各项议案得到充分执行,以保障各位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议案 |
1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月16日 |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2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10日 |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
案》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3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8月19日 | 1、审议通过《关于首发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 |
4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2月27日 |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关于提名陈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关于提名钟锡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关于提名任纪纲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4关于提名单洪亮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5关于提名刘旭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6关于提名胡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关于提名吴韬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2关于提名方咏梅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3关于提名黄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1选举董辉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选举沈亮明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3选举俞科君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4选举倪佰泉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较好的完成了公司财务监督和审核工作及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重点对公司定期报告、公司续聘审计机构、对子公司担保事项、内控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
(2)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可行性分析并提出建议,参与公司战略规划的制定,为公司发展方向提供合理建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履职,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就公司董事、高管等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
(4)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进行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提名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对董事、高级管理人选进行了提名。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与实施、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财务状况及规范运作等情况,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就相关事项进行及时的沟通,积极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掌握公司的发展动态,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在守法合规的基础上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增
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认知了解,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认真做好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广大投资者及持续督导券商、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举办业绩说明会和接待投资者调研等形式,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向投资者解读了公司的业绩情况及发展情况,还及时对互动易平台的提问进行认真的回复,通过电子邮件、接听投资者电话等形式,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六、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1)继续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不断提升董事会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有效地履行董事会职责。
(2)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3)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的要求,公司将进行《公司章程》和其它制度文件的修订,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4)全体董事、监事及管理层将继续加强学习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培训,提升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合规意识,防范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5)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全体投资者权益,特别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