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3 证券简称:指南针 公告编号:2025-037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况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与大连亚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亚联”)签署了《关于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收购大连亚联持有的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基金”或“标的公司”)33.3074%股权,交易价格为16,132万元(人民币,下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收购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大连亚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245550615616R
3.法定代表人:林雯雯
4.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5.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锦城西园4号4单元3层1号
6.成立日期:2010年3月1日
7.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大连亚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MA005H836K3.法定代表人:WONG LEAH KUEN4.注册资本:15000万元5.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70楼7001-7002室
6.成立日期:2016年5月16日7.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8.本次交易前股东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61.7026% |
2 | 大连亚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3.3074% |
3 | 北京福中达投资有限公司 | 4.9900% |
四、《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 交易各方:
甲方(转让方):大连亚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受让方):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目标公司):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交易标的:大连亚联持有的先锋基金33.3074%股权。
3. 交易价格:16,132万元。
4.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没有适当履行其在《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义务,或在《股权转让协议》中作出的相关陈述和保证是重大不真实或具有误导性的,均构成违约。
(2)如果一方未履行义务,除非由于另一方违约导致,否则守约方可向违约方发出通知,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果违约方未在该时间段内完成,则守约方可以选择继续履行或终止《股权转让协议》。在任一种情况下,守约方均可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5. 协议生效:
《股权转让协议》经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生效:
(1)目标公司持续持有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
(2)目标公司及其股东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适用法律的规定,经适当程序批准本次股权转让;
(3)《股权转让协议》之各方已适当签字和/或盖章,具体签署日期以《股权转让协议》文首所载日期为准。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先锋基金95.0100%股权,实现对先锋基金股权的进一步集中。此举将有助于优化先锋基金的治理结构,增强其持续资本补充能力,并为其业务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支持。
2. 本次交易将有助于公司形成以原有金融信息服务为主体,证券服务和公募基金服务为两翼的“一体两翼”业务发展新格局,为公司持续强化综合财富管理能力奠定坚实基础。公司将通过多年来在金融信息服务领域的数据优势、技术优势和客户资源优势,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的市场覆盖广度与深度,提升客户粘性,拓展和深化公司在金融领域的专业化服务能力水平。
3.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1. 先锋基金股权的交割、过户、工商变更等事项能否最终顺利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对外投资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对标的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整合协同发展能否顺利实施以及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七、备查文件
1.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关于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