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方正承销保荐作为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委派保荐代表人陈立国先生、玄虎成先生负责该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现因公司再次聘任方正承销保荐为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保荐机构委派檀倩聪女士、陈立国先生担任本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保荐机构现委派保荐代表人檀倩聪女士(简历附后)接替玄虎成先生负责本项目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陈立国先生和檀倩聪女士,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公司对原保荐代表人玄虎成先生在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1 日
附件:檀倩聪女士简历
檀倩聪女士,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21年加入方正承销保荐,曾主持或参与了铂科新材(300811)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和多家拟上市公司的尽调辅导工作。檀倩聪女士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