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2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因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以及完成了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起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导致股东郭雄志持股比例由11.25%被动稀释至10.87%并触及1%整数倍,不涉及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基本情况
1、2023年11月3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归属人数1人,归属股票数量21,384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2024年2月2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归属人数6人,归属股票数量46,559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2024年5月31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归属人数181人,归属股票数量1,316,606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2024年7月19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归属人数223人,归属股票数量428,954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2024年6月15日,公司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自主行权申请,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212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11,982 份,行权价格为35.70 元/份。根据自主行权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7月17日至2025年4月16日止。截至公告日,已行权709,647股。
二、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9号)同意,公司向12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721,935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281,381,716股增加至288,103,651股。
三、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超过1%的具体情况
受上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影响,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88,103,651股,导致公司5%以上股东郭雄志先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郭雄志 | ||||
住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7号南山智谷产业园B座13F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2月18日 | ||||
股票简称 | 铂科新材 | 股票代码 | 300811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被动稀释 | 0.38 | |||
合 计 | — | 0.38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12,424,494 | 11.25% | 31,309,725 | 10.8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981,124 | 1.79% | 7,827,431 | 2.7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443,370 | 9.46% | 23,482,294 | 8.15% | ||
注:本次变动前(2023年6月8日)总股本为110,438,392股,期间发生股权激励行权、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3年6月15日实施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2024年6月11日实施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本增加,故本次变动后总股本为288,103,651股。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 不适用 |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不适用 |
7.备查文件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