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POCO Holding Co., Ltd.)(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智谷研发楼B栋1301)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3号院2号楼1至16层01内六层1-203室
联席主承销商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二〇二五年二月
1-1-1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6,721,935股
2、发行价格:44.63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99,999,959.05元
4、募集资金净额:294,253,049.04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6,721,935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5年2月25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5年2月25日起开始计算。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交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特别提示 ...... 1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 1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 1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 1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交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 1
目 录 ...... 2
释 义 ...... 4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6
一、本次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 6
三、发行方式 ...... 11
四、发行数量 ...... 11
五、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11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 11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 11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12
九、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 12
十、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 12
十一、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17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 18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9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19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19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19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19
第四节 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 20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2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20
三、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 21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21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 21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23
一、主要财务数据 ...... 23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4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6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 26
二、联席主承销商 ...... 26
三、发行人律师 ...... 26
四、审计机构 ...... 26
五、验资机构 ...... 27
第七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28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28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28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9
第九节 备查文件 ...... 30
一、备查文件目录 ...... 30
二、查阅地点、时间 ...... 30
释 义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铂科新材 | 指 |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告书、本上市公告书 | 指 |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
本次发行 | 指 |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A股 | 指 | 在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
定价基准日 | 指 | 发行期首日,即2024年11月19日 |
股东大会 | 指 |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公司章程 | 指 | 现行有效的《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管理办法》 | 指 |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注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深交所上市审核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
《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
保荐机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方正承销保荐 | 指 |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 | 指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审计机构、中审众环 | 指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发行人律师、天元律所 | 指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
报告期 | 指 | 2021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1-9月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9月30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注:本上市公告书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POCO Holding Co., Ltd.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69395982X0 |
成立日期 | 2009年9月17日 |
上市日期 | 2019年12月30日 |
股票上市地点 | 深交所创业板 |
股票代码 | 300811 |
股票简称 | 铂科新材 |
总股本(发行前) | 281,381,716股 |
法定代表人 | 杜江华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智谷研发楼B栋1301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智谷研发楼B栋1301 |
公司网址 | http://www.pocomagnetic.com/ |
互联网信箱 | poco@pocomagnetic.com |
电话 | 0755-26654881 |
传真 | 0755-29574277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磁性材料、电感器、贴片电感、线圈、磁性电子元器件及相关设备的研发与销售;不锈钢粉末、钢合金粉末、铁粉、铜粉、铝粉、特殊金属合金粉末、硬质合金粉末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租赁;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磁性材料、电感器、贴片电感、线圈、磁性电子元器件及相关设备、不锈钢粉末、钢合金粉末、铁粉、铜粉、铝粉、特殊金属合金粉末、硬质合金粉末的生产。 |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本次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一)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4月18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年5月10日,发行人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年8月26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4年11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等议案,确认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竞价结果等相关事项。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5年1月10日,发行人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7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于2025年1月16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025年1月24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9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在天元律所见证下,于2024年11月18日(T-3日)至2024
年11月21日(T日)申购报价前,向符合条件的107名特定对象发出了《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相关附件,邀请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具体包括:截至2024年11月8日收市后公司前20名股东(已剔除关联方和港股通,未剔除重复机构)中的13家、29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0家证券公司、12家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33家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提交认购意向的投资者。
经联席主承销商和天元律所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也符合向交易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在天元律所的全程见证下,2024年11月21日(T日)上午9:00-12:00,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31份《申购报价单》。其中,1家投资者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及其他申购文件、未缴纳申购保证金;1家参与报价的投资者未在认购邀请书发送名单范围内;因此,前述2家投资者为无效申购。其余29家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除7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外,其余22家投资者均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前述29家投资者的申购报价合法有效,且均在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范围内。
全部有效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报价档位 | 申购价格(元/股) | 申购金额(万元) | 是否有效报价 |
1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 | 40.18 | 2,400.00 | 是 |
2 | 济南信迹投资有限公司-合纵信迹钢城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 | 43.50 | 1,580.00 | 是 |
2 | 42.50 | 1,580.00 | |||
3 | 41.50 | 1,580.00 | |||
3 | 蒋黎 | 1 | 42.65 | 2,800.00 | 是 |
2 | 42.15 | 2,900.00 | |||
3 | 41.65 | 3,000.00 |
4 | 周飞平 | 1 | 42.10 | 1,000.00 | 是 |
2 | 40.60 | 1,500.00 | |||
3 | 40.00 | 2,000.00 | |||
5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 | 41.80 | 15,200.00 | 是 |
2 | 39.66 | 26,200.00 | |||
6 | 董新志 | 1 | 49.00 | 1,500.00 | 是 |
2 | 48.00 | 2,000.00 | |||
3 | 45.88 | 3,000.00 | |||
7 | 董卫国 | 1 | 44.63 | 1,000.00 | 是 |
2 | 43.53 | 1,500.00 | |||
3 | 42.13 | 2,800.00 | |||
8 | 王玮 | 1 | 47.08 | 1,000.00 | 是 |
2 | 45.60 | 2,000.00 | |||
3 | 43.61 | 3,000.00 | |||
9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 | 46.10 | 7,500.00 | 是 |
10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 | 42.79 | 1,000.00 | 是 |
11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 | 46.90 | 1,000.00 | 是 |
2 | 45.50 | 2,000.00 | |||
12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 | 44.30 | 3,500.00 | 是 |
2 | 42.80 | 7,300.00 | |||
13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 | 1 | 45.02 | 1,500.00 | 是 |
14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积极成长型投资账户 | 1 | 45.02 | 1,000.00 | 是 |
15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型保险产品 | 1 | 45.02 | 2,000.00 | 是 |
16 | 陈德兵 | 1 | 43.50 | 2,000.00 | 是 |
2 | 41.88 | 3,000.00 | |||
3 | 40.88 | 6,000.00 | |||
17 | 航空产业融合发展(青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 | 44.60 | 8,000.00 | 是 |
2 | 42.50 | 8,000.00 | |||
3 | 40.50 | 8,000.00 | |||
18 | 陈学赓 | 1 | 40.88 | 1,000.00 | 是 |
19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 | 1 | 45.02 | 2,000.00 | 是 |
20 | 吴晓纯 | 1 | 41.31 | 1,000.00 | 是 |
2 | 40.01 | 1,000.00 | |||
3 | 39.66 | 1,000.00 | |||
21 |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 | 43.68 | 1,000.00 | 是 |
2 | 40.18 | 1,200.00 | |||
22 | 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纽富斯价值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 | 47.50 | 1,000.00 | 是 |
23 | 张奇智 | 1 | 42.24 | 1,000.00 | 是 |
2 | 40.14 | 1,500.00 | |||
24 | 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锝至诚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 | 42.42 | 1,000.00 | 是 |
25 | 潘邦秀 | 1 | 43.50 | 2,000.00 | 是 |
2 | 41.88 | 3,000.00 | |||
3 | 40.88 | 6,000.00 | |||
26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 | 45.49 | 1,950.00 | 是 |
2 | 44.49 | 6,330.00 | |||
3 | 42.29 | 10,330.00 | |||
27 |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3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 | 42.29 | 2,060.00 | 是 |
2 | 41.29 | 3,060.00 | |||
28 | 张宇 | 1 | 42.33 | 1,500.00 | 是 |
2 | 41.33 | 1,700.00 | |||
3 | 39.66 | 3,000.00 | |||
29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 | 46.19 | 5,110.00 | 是 |
2 | 44.09 | 13,140.00 | |||
3 | 41.99 | 17,830.00 |
3、发行定价及获配情况
(1)竞价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文件中关于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44.63元/股,发行股票数量为6,721,93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59.05元,获配发行对象为12名。竞价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情况如下:
序号 | 发行对象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限售期(月) |
1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680,483 | 74,999,956.29 | 6 |
序号 | 发行对象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限售期(月) |
2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144,969 | 51,099,966.47 | 6 |
3 | 董新志 | 672,193 | 29,999,973.59 | 6 |
4 | 王玮 | 448,129 | 19,999,997.27 | 6 |
5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48,129 | 19,999,997.27 | 6 |
6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型保险产品 | 448,129 | 19,999,997.27 | 6 |
7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 | 448,129 | 19,999,997.27 | 6 |
8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36,925 | 19,499,962.75 | 6 |
9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 | 336,096 | 14,999,964.48 | 6 |
10 | 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纽富斯价值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24,064 | 9,999,976.32 | 6 |
11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积极成长型投资账户 | 224,064 | 9,999,976.32 | 6 |
12 | 董卫国 | 210,625 | 9,400,193.75 | 6 |
合计 | 6,721,935 | 299,999,959.05 | - |
上述12名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联席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其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上述12名投资者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手续。
(2)最终获配情况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于2025年2月7日向本次发行获配的发行对象发出了《缴款通知书》。各发行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本次发行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本次发行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详见本节之“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6,721,935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59.05
元,未超过相关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规定的发行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上限。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
四、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6,721,935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及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7,564,296股,未超过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的30%,且发行股数已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五、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4年11月19日,发行底价为39.66元/股。
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天元律所对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关于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4.6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价格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90.05%。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经中审众环审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59.05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5,746,910.01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4,253,049.04元。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5年2月12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对本次发行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2月12日出具了《验证报告》(众环验字(2025) 0600003号)。截至2025年2月11日止,联席主承销商
已收到共12名特定对象缴纳的认购款合计299,999,959.05元(大写:贰亿玖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伍拾玖元零伍分)。所有认购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
2025年2月12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联席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2025年2月13日,中审众环对本次发行认购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2月1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5) 0600004号)。截至2025年2月12日止,发行人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6,721,93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59.0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746,910.0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4,253,049.04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6,721,935.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87,531,114.04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发行人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按照《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已制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九、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2025年2月1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二期21楼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张宏良 |
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17857546R |
获配股数(股) | 1,680,483 |
限售期 | 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 |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8楼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潘福祥 |
经营范围 |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17866186P |
获配股数(股) | 1,144,969 |
限售期 | 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 |
3、董新志
姓名 | 董新志 |
住所 | 山东省威海市海信君澜2号楼1601室 |
身份证号码 | 371081********5652 |
获配股数(股) | 672,193 |
限售期 | 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 |
4、王玮
姓名 | 王玮 |
住所 | 上海市龙兰路399弄3号2201室 |
身份证号码 | 330211********0010 |
获配股数(股) | 448,129 |
限售期 | 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 |
5、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
注册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32号 |
办公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32号 |
注册资本 | 664,510.9124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姜栋林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股票期权做市。(按许可证核定期限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000203291872B |
获配股数(股) | 448,129 |
限售期 | 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 |
6、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型保险产品认购对象的管理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信息及认购对象获配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29号29层(实际自然楼层26层)2901单元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段国圣 |
经营范围 |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84802043P |
获配股数(股) | 448,129 |
限售期 | 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 |
7、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认购对象的管理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信息及认购对象获配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29号29层(实际自然楼层26层)2901单元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段国圣 |
经营范围 |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84802043P |
获配股数(股) | 448,129 |
限售期 | 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 |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45楼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吴林惠 |
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577433812A |
获配股数(股) | 436,925 |
限售期 | 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 |
9、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认购对象的管理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信息及认购对象获配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29号29层(实际自然楼层26层)2901单元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段国圣 |
经营范围 |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84802043P |
获配股数(股) | 336,096 |
限售期 | 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 |
10、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纽富斯价值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认购对象的管理人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及认购对象获配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1704室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丁训刚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34273686X7 |
获配股数(股) | 224,064 |
限售期 | 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 |
11、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积极成长型投资账户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信息及认购对象获配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29号29层(实际自然楼层26层)2901单元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段国圣 |
经营范围 |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
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84802043P |
获配股数(股) | 224,064 |
限售期 | 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 |
12、董卫国
姓名 | 董卫国 |
住所 | 南京市秦淮区汉中路2号亚太商务楼21楼ab座 |
身份证号码 | 320113********4897 |
获配股数(股) | 210,625 |
限售期 | 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 |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承诺本次认购对象中不包括上市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三)发行对象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导致的新增关联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作出承诺,承诺本次认购对象未接受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做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十一、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格、发行过程、定价及配售过程、发行对象的确定等全部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9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事项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已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与承销方案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已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与承销方案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情形。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文件的内容和形式符合《注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等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注册办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注册办法》等相关规定,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5年2月1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证券代码:300811;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12名获配对象本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
第四节 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限售股数量 |
1 | 深圳市摩码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一般法人 | 65,186,759 | 23.17% | - |
2 | 郭雄志 | 境内自然人 | 31,309,725 | 11.13% | 23,482,294 |
3 | 罗志敏 | 境内自然人 | 16,348,984 | 5.81% | 12,261,737 |
4 | 阮佳林 | 境内自然人 | 15,844,984 | 5.63% | 11,883,737 |
5 | 杜江华 | 境内自然人 | 5,934,650 | 2.11% | 4,450,987 |
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 | 5,475,446 | 1.95% | - |
7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四二零组合 | 基金 | 5,010,118 | 1.78% | - |
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行业景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 | 4,878,558 | 1.73% | - |
9 | 陈崇贤 | 境内自然人 | 2,994,508 | 1.06% | - |
10 | 深圳市铂科天成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一般法人 | 2,917,373 | 1.04% | - |
合计 | 155,901,105 | 55.41% | 52,078,755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受理本次新股登记后出具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10名明细数据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限售股数量 |
1 | 深圳市摩码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一般法人 | 65,186,759 | 22.63% | - |
2 | 郭雄志 | 境内自然人 | 31,309,725 | 10.87% | 23,482,294 |
3 | 罗志敏 | 境内自然人 | 16,348,984 | 5.67% | 12,261,737 |
4 | 阮佳林 | 境内自然人 | 15,844,984 | 5.50% | 11,883,737 |
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 | 6,645,316 | 2.31% | 1,120,322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限售股数量 |
6 | 杜江华 | 境内自然人 | 5,934,650 | 2.06% | 4,450,987 |
7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四二零组合 | 基金 | 4,601,818 | 1.60% | - |
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行业景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 | 4,390,758 | 1.52% | - |
9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3,871,344 | 1.34% | - |
1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均衡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 | 3,080,633 | 1.07% | 302,487 |
合计 | 157,214,971 | 54.57% | 53,501,564 |
三、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增加6,721,935股限售流通股。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281,381,716股,本次发行后总股本增加至288,103,651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均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股份类型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 | 本次发行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2,153,655 | 18.53% | 6,721,935 | 58,875,590 | 20.44%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9,228,061 | 81.47% | - | 229,228,061 | 79.56% |
股份总数 | 281,381,716 | 100.00% | 6,721,935 | 288,103,651 | 100.00% |
类别
类别 | 本次发行前(元/股) | 本次发行后 | ||
2024年1-9月/ 2024年9月30日 | 2023年度/ 2023年末 | 2024年1-9月/ 2024年9月30日 | 2023年度/ 2023年末 | |
基本每股收益 | 1.02 | 0.92 | 0.99 | 0.89 |
每股净资产 | 7.82 | 9.56 | 8.64 | 7.62 |
注1:因2024年6月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按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其他发行前数据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计算;
注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3年度和2024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发行人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审众环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1-9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或审阅。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简表)
单位:万元
(二)合并利润表(简表)
单位:万元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9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合计 | 137,907.84 | 119,345.30 | 121,576.39 | 70,665.2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4,589.28 | 131,826.90 | 103,282.30 | 50,813.99 |
资产总计 | 282,497.12 | 251,172.20 | 224,858.69 | 121,479.22 |
流动负债合计 | 30,784.78 | 27,356.36 | 35,548.58 | 21,308.8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1,668.18 | 33,078.40 | 26,400.68 | 1,095.55 |
负债总计 | 62,452.96 | 60,434.76 | 61,949.26 | 22,404.3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19,587.39 | 190,133.63 | 162,909.42 | 99,074.8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20,044.15 | 190,737.44 | 162,909.42 | 99,074.87 |
项目
项目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 | 122,682.26 | 115,851.96 | 106,567.74 | 72,588.91 |
营业成本 | 72,830.48 | 69,964.12 | 66,452.37 | 48,019.20 |
营业利润 | 33,916.04 | 29,531.42 | 21,857.64 | 13,961.04 |
利润总额 | 33,779.05 | 29,074.34 | 21,335.11 | 13,658.18 |
净利润 | 28,501.11 | 25,559.59 | 19,306.21 | 12,026.9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8,648.16 | 25,577.09 | 19,306.21 | 12,026.99 |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8,058.94 | 23,925.48 | 18,463.21 | 11,481.56 |
(四)主要财务指标
注:上述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值)/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7)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期末股本总额;
(8)2024年1-9月相关财务指标未年化处理。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21,479.22万元、224,858.69万元、251,172.20万元和282,497.12万元,资产总额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规模持续增长,带动资产规模相应增加;同时,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加大了固定资产投资。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2,404.35万元、61,949.26万元、60,434.76万元和62,452.96
项目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756.24 | 16,134.60 | -516.75 | -3,446.8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14.98 | -3,974.16 | -42,676.55 | -192.0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70.72 | -7,888.56 | 44,585.42 | -5,721.7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096.05 | 4,474.34 | 1,842.70 | -9,403.07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201.18 | 18,105.14 | 13,630.80 | 11,788.10 |
项目/年度
项目/年度 | 2024年9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比率(倍) | 4.48 | 4.36 | 3.42 | 3.32 |
速动比率(倍) | 3.88 | 3.57 | 3.01 | 2.76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22.11% | 24.06% | 27.55% | 18.44%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18.41% | 22.00% | 19.37% | 11.97% |
项目/年度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2.36 | 2.64 | 2.86 | 2.87 |
存货周转率(次) | 3.61 | 3.86 | 5.08 | 5.25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元) | 0.60 | 0.81 | -0.05 | -0.33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29 | 0.23 | 0.17 | -0.91 |
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负债总额总体呈上升趋势。2022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增长较快,主要原因为当年长期借款和租赁负债有所增加。
(二)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3.32倍、3.42倍、4.36倍和4.48倍,整体呈增长趋势,短期偿债能力较好。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8.44%、27.55%、24.06%和22.11%,公司资产负债率整体处于相对较低水平。公司在生产经营扩大的过程中始终关注负债率水平,资产流动性强,财务风险较小。
(三)盈利能力分析
2021年至2024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72,588.91万元、106,567.74万元、115,851.96万元和122,682.2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2,026.99万元、19,306.21万元、25,559.59万元和28,501.11万元。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和产品结构的丰富,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持续增长,盈利能力较强。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二、联席主承销商
三、发行人律师
四、审计机构
名称 |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孙斌 |
保荐代表人 | 檀倩聪、陈立国 |
项目协办人 | 董亚坤 |
项目组成员 | 玄虎成、高天、王君、李博 |
住所 | 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3号院2号楼1至16层01内六层1-203室 |
联系电话 | 010-56991915 |
联系传真 | 010-56991793 |
名称
名称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龚德雄 |
住所 |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
联系电话 | 021-23153888 |
联系传真 | 021-23153500 |
名称
名称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
负责人 | 朱小辉 |
经办律师 | 支毅、李梦源、曾雪荧 |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509单元 |
联系电话 | 010-57763999 |
联系传真 | 010-57763599 |
名称
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负责人 | 石文先 |
签字会计师 | 巩启春、卢勇 |
住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
联系电话 | 027-86791215 |
五、验资机构
联系传真 | 027-85424329 |
名称
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负责人 | 石文先 |
签字会计师 | 巩启春、卢勇 |
住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
联系电话 | 027-86791215 |
联系传真 | 027-85424329 |
第七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方正承销保荐签署了《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方正承销保荐指定檀倩聪和陈立国作为铂科新材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檀倩聪女士,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21年加入方正承销保荐,曾先后就职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曾参与铂科新材(300811)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再融资工作和多家拟上市公司的尽调辅导工作。檀倩聪女士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陈立国先生,保荐代表人,2008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先后主持或参与了四方股份(601126)、华设集团(603018)、凯发电气(300407)、激智科技(300566)等项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工作以及燕京啤酒(000729)、杰瑞股份(002353)、凯发电气(300407)、铂科新材(300811)等项目的再融资工作和凯发电气(300407)重大资产重组工作。陈立国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方正承销保荐认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深交所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证券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方正承销保荐同意保荐发行人的证券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九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 上市申请书;
2. 保荐协议;
3. 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4.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5. 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6.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7. 保荐人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8. 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9. 发行完成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10.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11.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12. 无会后事项承诺函;
1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查阅地点、时间
投资者可以在如下列示的发行人办公地址查阅本上市公告书的备查文件,查阅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发行人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智谷研发楼B栋1301。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