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科新材(300811)_公司公告_铂科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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铂科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25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6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同时公司自有资金也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9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721,93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4.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59.0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746,910.0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4,253,049.04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25年2月13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5)0600004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已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新型高端一体成型电感建设项目45,403.9130,000.0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4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部分暂时闲置情况。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鉴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同时公司自有资金也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

(二)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

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及信托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在获得董事会批准及授权后,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管理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将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其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其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第一次会议决议;

4、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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