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审议程序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了该议案,独立董事认为: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公司当前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 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9,961,693.46元;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94,232,453.09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84,519,064.97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884,519,064.97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下,经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股本140,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2,210,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年度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为0元。含本次拟实施的2024年度分红,公司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2,210,000.00元,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11.73%。
2. 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 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42,210,000.00 | 80,400,000.0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59,961,693.46 | 385,640,607.57 | -17,242,972.84 |
研发投入(元) | 482,231,629.67 | 309,755,783.06 | 114,927,298.16 |
营业收入(元) | 15,350,571,546.73 | 9,602,822,670.15 | 3,766,673,993.15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884,519,064.97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894,232,453.09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22,610,00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42,786,442.73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22,610,00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906,914,710.89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3.16%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 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原因
公司积极响应监管机构的分红指引,并尽可能满足投资人对现金分红的诉求。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均进行现金分红,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22,610,000.00元,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 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事项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