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秦舒,1956年6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1982年7月至2001年2月,历任中国华晶电子集团公司双极总厂五分厂技术员、工程师,中国华晶电子集团公司硅材料工厂副厂长、厂长;2001年3月至2005年5月,任无锡华晶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6月至2010年9月,任中国华晶电子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10月至2012年7月,任江苏晶鼎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8月至2023年4月任华进半导体封装先导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江苏省半导体行业协会秘书长;2019年11月至今担任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集成电路分会秘书长;2021年4月至今任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0次,本人亲自出席了10次董事会会议。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7次,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7次。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相关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2024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主持召开会议,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认真审查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本人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期间,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的战略决策提出意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了讨论并审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主持召开会议,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按照公司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就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关联交易、聘任财务负责人与内部审
计负责人等相关事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认真审议了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审计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等内容,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关注投资者在网络平台上的提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并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考察与公司配合情况
2024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总部实地考察与现场工作,通过与公司管理层及公司员工座谈,深入了解公司业务经营情况、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落实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计师会议沟通等形式,及时获悉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专业性判断和建设性意见,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我们的专业意见,对我们提出的建议能够及时落实,为我们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七)其他工作情况
1.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 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 无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
4. 委托独立董事李建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4年1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财务负责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换届选举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及相关人员履职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而调整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条件成就。前述激励计划的实施、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等事项均已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总体建议与评价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秦舒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