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尚文化(300860)_公司公告_锋尚文化: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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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300860 证券简称:锋尚文化 公告编号:2025-017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特别提示: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以截至目前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已回购股份为2,480,620股) 的股本188,450,723股为基数,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39,574,651.83元。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锋尚文化”)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1,405,243.98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40,524.40元,加上年初结存未分配利润845,338,918.52元,扣除当期支付股利81,050,356.8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74,553,281.30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69,226,217.94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69,226,217.94元。

3、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派预案如下:

以截至目前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已回购股份为2,480,620股) 的股本188,450,723股为基数,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39,574,651.83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中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红金额相应调整。(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480,620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2024年度,本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44,023,312.95元(不含交易费用),结合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83,597,964.78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200%。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39,574,651.8381,050,356.8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1,772,464.62134,479,505.1714,714,520.81
研发投入(元)37,786,984.6738,657,646.2537,391,632.86
营业收入(元)579,187,676.55676,778,490.54320,051,784.7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769,226,217.94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774,553,281.30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20,625,008.6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63,655,496.8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120,625,008.6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113,836,263.7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7.22%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120,625,008.63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利润分配的实施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在未来12个月内无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来源为自有资金,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健康发展,充分考虑了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利润分配总额未超过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

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2,180,949,718.63元、2,404,743,298.20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8.75%、65.52%.

四、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了该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对于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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