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0 证券简称:翔丰华 公告编号:2025-02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股东钟英浩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原持股5%以上股东钟英浩女士本次权益变动的性质为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钟英浩持有公司股份5,951,4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翔丰华”)于2024年9月2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61)。股东钟英浩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439,669股(占公司披露时总股本的5.89%),计划自2024年10月25日至2025年1月24日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87,3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钟英浩女士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告知函》,钟英浩女士于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1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了488,196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41%。此外,自前次权益变动公告(2023年9月18日)至2025年1月16日由于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造成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钟英浩女士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48%。上述事项导致钟英浩女士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达到0.89%。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 减持股份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
钟英浩 | 大宗交易 | 2024年10月25日-2025年1月16日 | 22.73 | 488,196 | 0.4101 | 0.4146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1:截至2023年9月18日,公司股份总数为109,336,341股,钟英浩女士共持有6,439,669股,占公司股份比例为5.89%,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 1,305,100 股后钟英浩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为5.96%。钟英浩女士于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1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了488,196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41%。自2023年9月18日至2025年1月16日,由于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导致总股本增加,钟英浩女士持股被动稀释比例为0.48%。上述事项导致钟英浩女士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达到0.89%。注2:上述如有小数点出入,均为四舍五入的结果。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2023年9月18日)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2025年1月16日)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钟英浩 | 合计持有股份 | 6,439,669 | 5.89 | 5,951,473 | 4.99 |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 6,439,669 | 5.89 | 5,951,473 | 4.9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二、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钟英浩 | |||
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9月18日至2025年1月16日 | |||
股票简称 | 翔丰华 | 股票代码 | 300890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变动比例(%) | ||
A股 | 48.82 | 0.89(含被动稀释) | ||
合 计 | 48.82 | 0.89(含被动稀释)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因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643.96 | 5.89 | 595.14 | 4.9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43.96 | 5.89 | 595.14 | 4.99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1、按《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执行减持;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英浩女士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英浩女士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变动明细 2.钟英浩女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告知函》 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钟英浩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意向、承诺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权益变动后,钟英浩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钟英浩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17日